全国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一审败诉
在全国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中,徐枣枣的奋斗历程备受瞩目。在历经两年的法律诉讼后,她于7月22日收到了法院的一审判决书,结果未能如愿。这位勇敢的单身女性并未因此放弃,她表示将坚决上诉。
回溯至2018年,当时年仅30岁的徐枣枣,因寻求冻卵服务而走进了北京妇产医院的大门。虽然经过一系列的健康检查,她身体状况良好,符合冻卵条件,但医院却因她是单身且并非出于医疗目的而拒绝了她的请求。这一决定激起了徐枣枣的抗争意志,她以一般人格权纠纷为由将医院告上法庭。
历经两次庭审,徐枣枣一直坚持认为,医院的行为是对其女性身份的歧视,违反了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她坚信,单身女性同样享有生育权,法律不应因个人婚姻状态而剥夺这一权利。
北京妇产医院在庭审中引用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作为法律依据,强调他们只能为医疗目的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提供辅助生殖技术。医院方面明确表示,拒绝为包括徐枣枣在内的健康女性实施以延迟生育为目的的冻卵技术。
在一审判决中,法院认为当前法律和行政法规尚未对冻卵技术的具体应用作出明确规定。尽管徐枣枣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但并不能证明我国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明确开放非医疗目的的冻卵。法院判决北京妇产医院拒绝为徐枣枣提供冻卵服务的行为并不违法,也不构成对其一般人格权的侵害。
面对这一结果,徐枣枣并未气馁。她表示会持续关注这一议题并提起上诉。她认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中的某些规定涉及性别歧视,与国家相关反性别歧视的法律条款相违背。她也指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中并未明确规定冻卵属于人类辅助生育技术,关于冻卵技术的范畴存在争议。
此案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和热议。人们纷纷为徐枣枣的勇敢和坚持点赞,同时也对单身女性的生育权问题展开深入讨论。无论结果如何,徐枣枣的坚持都为女性权益的进步贡献了一份力量。这个案子不仅仅关乎个人权益,更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一次和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