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的由来(中国什么时候开始有普通话的?如
普通话的起源,可追溯到古代北方官员的官话。由于北京曾是多个朝代的古都,官话更接近于北京话。南京方言的独特性,也源于其作为多朝首都的历史,与其他苏南地区有所不同,它更接近官话。
“普通话”一词,最早由朱文熊于1906年提出。此后,瞿秋白等也曾使用这一说法,并与茅盾就普通话的实际所指展开过争论。历经“五四”以来的白话文运动、大众语运动和国语运动,北京语音的地位得以确立并稳固。
新中国成立后,1955年在“全国文字改革会议”上,张奚若明确指出汉民族共同语的存在,并确定需进一步规范。随后,1956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中,明确规定了普通话的定义:“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普通话的语法遵循著名现代白话文作家的作品,如鲁迅、茅盾、冰心、叶圣陶等,并严格限定为这些作品中的“一般用例”。现今,普通话的规范以《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为准。
普通话是现代汉民族的口语形式,自古代以来,汉语便有方言和共同语之分。春秋时期的孔夫子时代,共同语被称为雅言。为了让学生听懂,孔夫子使用雅言讲学。历史记载,汉代共同语被称为通语,明清时期则称为官话。
受到西方和日本的影响,19世纪末,“国语”这一名词从日本传入中国。辛亥革命后,为了发展经济文化,语言改革家建议推广国语。但考虑到国内各民族的语言文字平等,上世纪50年代决定不采用“国语”这一名称,而是称之为“普通话”,以突出多民族大家庭的特点。
今天的普通话有着明确的定义和科学界定。它是现代汉民族共同语的一种表现形式,进入络时代,大力推广普通话对我国各方面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它不仅是一种语言工具,更是文化交流的桥梁,民族团结的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