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夫妻离婚都需要准备
夫妻离婚所需证件与手续
在人生的重要时刻,夫妻选择离婚,需要准备哪些证件和手续呢?
登记离婚时,夫妻二人需要携带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结婚证。这些证件是证明你们婚姻关系存在的基础。除此之外,你们还需要提交一份双方共同签署的书面离婚协议,这份协议是双方对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达成的共识。然后,你们需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明确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对于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内地居民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同样需要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在办理离婚登记时,你们需要准备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是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是本人的结婚证;三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这份协议书应当详细规定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债务处理、子女抚养及探视等问题。
至于手续,如果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那么需要订立书面离婚协议、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最终领取离婚证。而如果选择起诉离婚,则需要提交起诉状,经过受理、调解、审理等环节,最终由法院作出裁判。无论选择哪种方式,所需证件基本相同,包括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双方的结婚证等。
需要注意的是,《婚姻登记条例》还规定,如果未达成离婚协议,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婚姻登记机关将不予受理。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条文复杂,离婚涉及个人权益,建议您在做出决定前,与专业法律人士进行详细沟通,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