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土又离乡指的是哪件历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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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农民工的定义,可能有些朋友还存在疑惑。农民工这一群体,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在特殊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社会群体。广义的农民工包括在本地乡镇企业就业和进入城镇从事二、三产业的离土又离乡的农村劳动力。而狭义的农民工则主要是指后一部分人,即进入城市从事各种工作的农业户口人员。
接下来,我想分享一下关于农房改造和撤村并居的一些调查和分析。从我所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农房改造和撤村并居是农村社会组织制度或组织形式的改变,旨在顺应城市化、向往城市化、追求城乡一体化的社会组织转型。其中,撤村并居或村改居、合村并居和合村并镇等,都是农村社区组织形式的改变。
在现实中,一些专家和网民常常将撤村并居、村改居、合村并居、农房改造等概念混同,但实际上它们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例如,城市扩张型农房改造和撤村并居,这是直接城市化导致的。在这一情况下,农房会被改造,会按城市规划建造新房子安置村民,并给予相应的补偿。对于农民来说,这不仅是居住环境的改善,更是城市户籍和由此带来的城市公共服务的获取。尽管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矛盾和争议,但总体上,农民是非常期望这种拆迁改造的。
还有产业园区或单独的投资商占地、占村导致的农房改造和村改居或改镇,这是直接的工业化导致的。面对复杂的农房改造和撤村并居情况,我们在讨论问题时,有必要将上述情况分开,以避免误判和误导。
沈阳市的农民工朋友们,如果你们遇到欠薪问题,请拨打投诉电话维权。也希望社会各界对农民工问题给予更多关注和重视,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和谐的社会环境。在中国的各个地区,及投资者在推动产业园区、大学园区建设及其他大型项目时,经常需要进行征地、拆迁及农房改造。这是一项涉及众多农民利益的复杂工程,往往需要妥善的安置与补偿策略。
对于这类情况,农民的态度和他们的收益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及投资者的处理方式。当或投资商需要与村民直接打交道时,无论是征地、拆迁还是补偿,情况都大致相同。在某些地区,尤其是城市周边,由于农房改造引发的“村改居”现象较为普遍。
在基础设施建设的推动下,如水利工程、高铁高速公路、机场等项目的建设,也会导致大规模的农房改造和村改居或改镇。这类改造过程中,的角色十分关键,从征地、拆迁到安置和补偿,都能看到的身影。而在一些偏远地区,由于各种条件限制,可能会有与邻近村庄合并的情况。但无论如何,村民的收益和态度仍是决定改造进程的重要因素。
在实际操作中,农房改造和拆迁补偿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矛盾和纷争。有些是由于工作不细致造成的,有些则是由于部分村民对政策的不理解或故意制造事端。例如,某些地区的村民可能对于补偿标准存在疑虑,认为自己的情况应与其他地区有所不同。但实际上,补偿标准的制定是有明确规定的,只有符合规定的才能享受相应补偿。对于此类情况,基层干部需要坚持原则,公正处理,同时也要注意与村民的沟通方式。
还存在一种专门针对农村宅基地占用土地过多、村庄衰落等问题进行的农房改造。这一阶段始于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在这一背景下,全国许多地区开始农房改造、撤村并居,以加速城乡统筹、节约宅基地并改善村容村貌。
值得注意的是,北方地区的农房改造和撤村并居行动更为积极,尤其是经济相对落后地区。这与南方地区特别是广大丘陵地区和山区的农房改造情况有所不同。南方地区的农房在改革开放以来已经进行了大量的改造,质量较高,占用耕地较少。南方的农房改造更多关注的是如何进一步提升居住环境和质量。
在农房改造和拆迁过程中,“先建后迁和后拆”是一种常见的模式。会先规划选址、组织资金,按照现代城市标准集中建设新房子,然后让农民迁入。资金的组织方式是多元的,包括基层和集体经济共同出资、引入房地产开发商等方式。
新房的分配标准普遍是按照人头进行分配,每人40-60平方米。原来的宅基地一般不进行补偿,因为新房分配已经包含了宅基地使用权。如果原住房面积超过新分配面积,会按照建造成本价或重新估价进行现金补偿。一些地方还会为及时搬迁的村民提供奖励。
农房改造和撤村并居是为了改善农民的生活环境和质量,推动城乡统筹发展。但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各地的实际情况和村民的需求与态度,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以赢得广大农民的支持和理解。关于农房改造节约土地补贴及后续工作的深入探讨
对于农房改造过程中节约出来的土地,国家财政给予了一定的补贴,通常为每亩25万元左右的补贴。对于复垦为耕地的土地,会给予相应的补贴;而不复垦的,则可作为建设用地进行本地或异地流转。在此过程中,占补平衡原则必须坚守。
在这一改造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少数地区基层干部经验不足,未能充分考虑到农民的生活习惯和生产方式的变化。例如,在农民搬迁初期,可能会因为生活习惯的改变而感到不便,如家庭传统的种植和养殖习惯等。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民逐渐适应新的生活方式,例如规模化、产业化的种植和养殖。一些农民在搬迁初期可能会面临生活成本上升、自给率下降的问题,但由于本地城市化和国家总体城市化的推进,大多数农民已经转向非农产业,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也存在一些个别现象,如个别农户坚持不合理或不太合理的要求,拒绝搬迁。对于这些情况,需要采取灵活的策略,如不强制拆迁、不分配新房子而让其原地居住等。实地考察中,曾遇到老两口坚决不同意按照新房分配标准来分配住房的情况。他们坚持要保留原有大面积住房的权利,尽管已经提供了相对合理的补偿方案。这样的案例属于极个别现象。
自十九大提出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农房改造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这一阶段的改造既有农房改造,又有撤村并居的高潮。这一战略的实施是为了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农房改造和集中居住与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的有效建设密切相关。撤村并居则与治理现代化紧密相连。可以说,这些举措确实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
与第一阶段相比,这一阶段的农房改造在操作上有一些显著的变化。首先是先拆后建的方式更为普遍;其次是让农民先支付少量选房押金的情况增加,这实际上也可以视为一种建房资金。尽管如此,与上一阶段相比,农民的不愿意或工作难做的比例确实提高了。这主要是因为多年的新农村建设使得和农民都对住房有了较大的投资。现在的农房改造现实起点不一样了,原来的拆迁改造多是针对较差的房子,而现在则是针对相对较好的房子。农村人口结构的改变也使得年轻人大量外出,留在村里的主要是老人,他们相对更不愿意搬迁。这也使得现在的农房改造的群众基础发生了变化。这些变化值得和基层干部特别注意。
部分地区在工作思路上存在一些问题,这可能会给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例如某省会城市周边一县在制定方案时考虑了不同户型的分配问题以及几世同堂、人口多少等因素,这种做法虽然看起来考虑得细致但实际上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新建房的面积应该按照人头平均分配才能保证公平;宅基地是集体所有、按标准使用的,应该用其换取新房的使用权更为合理等。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应该明确工作思路和方法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其实,农房改造与撤村并居的操作,背后蕴含着深远的考量与策略。即便选择先拆后建的方式,也旨在实现多方面的目标。对于农民而言,他们将在这一过程中面临短期的租房困扰,但长远来看,这是一次有序而合理的调整。补偿措施的实施,已经充分考虑了农民的权益和生活需求。关于宅基地的补偿问题,其实并不复杂。避免现金补偿,而是采取换房的方式,既公平又合理。那些违章违法多占宅基地的农户,也无法在此过程中占得便宜。对于超出分配新房面积的部分,按照成本价或合理估价进行补贴,确保每一位农民都能得到应有的待遇。这样的处理方式,不仅节约了土地,也使得资源配置更为合理。这也成为了全国许多地方常规化操作的范例。当前的中国经济环境下,地方财政相对紧张,引入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资本的机会也减少。先拆后建的方式能有效筹措建房资金,加快项目推进速度。要求农民支付少量选房押金,是项目启动的必然环节。押金的存在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启动与实施,同时农民可以通过选择楼房户型和数量,参与到新社区的建设中来。至于那些对农房改造和撤村并居持批评态度的观点,我们应该辩证看待。一方面,的确有获取建设用地的需求;另一方面,这也是农村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必要手段。我们不能否认,农房改造和撤村并居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缓解财政压力、筹措资金进行新农村建设。但同时也要看到,这并非简单的“卖地”行为。对于节约出来的土地,更倾向于将其复垦为耕地或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而非单纯的出让获取收入。当前农村人口流失严重,大量房屋空置,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而农房改造正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让土地资源得到更合理的利用。我们不能片面地否定农房改造和撤村并居的意义和价值。在推动这一过程中,应更加深入地了解农民的实际需求,确保他们的权益不受损害。应公开透明地处理资金问题,确保每一笔资金都能得到有效利用。只有这样,农房改造和撤村并居才能真正成为促进农村发展的有力举措。关于农房改造与撤村并居的多元观点及总体判断
一、关于财政收入的考量
筹措资金进行农房改造与撤村并居无疑是一个重要的议题。基层为了财政收入的目的推动此项目,在多数地区虽然面临客观条件的限制,但在一些地方部分实现也是值得肯定的。毕竟,乡村振兴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基层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我们应理解并支持他们为了地方发展的努力。
二、农民吃亏论的再审视
在农房改造过程中,农民是否真的吃亏是一个复杂的问题。第一、二阶段的农房改造中,出资帮助农民建设新的住宅,农民为何会吃亏呢?尽管存在担忧和疑虑,但我们实地考察发现,多数农民在生活质量上获得了显著提高。那些原先因各种原因多占宅基地的农户,在改造后可能觉得自己吃亏,但实际上他们也并未真正失去什么。
三、关于基层干部工作与言论的多元视角
对于基层干部在农房改造过程中的工作方式及言论,我们应持客观、全面的态度。不应低估农民的理性和力量,他们懂得如何最大化自己的利益,也知道如何与打交道。广大基层干部中绝大多数是真心为百姓办事的,他们尽力宣传引导,面对难题时会采取合适的行动。个别地方存在基层干部强行拆迁或有不合适言行的情况,但不能以此对整个基层干部队伍作出负面判断。对于是否有文化价值的古村落被拆毁的情况,我们应该进行深入的调研和评估。大多数基层干部都渴望创造文化旅游景点,发展乡村旅游,而不是破坏已有的资源。
四、关于基层干部的谋利与腐败问题
关于基层干部在农房改造过程中的谋利与腐败问题,我们不能仅凭担心或猜测进行判断。确实有少数基层干部谋取私利的情况存在,但严加监管和查处是必须的。大多数基层干部主要是为了在农村发展中做出成绩,他们希望得到肯定,也努力完成上级任务指标。我们需要换位思考,理解他们的动力和压力。
五、关于农民生活方式的转变
农民被逼上楼、生产生活不习惯的言论确实存在,但我们不能一概而论。在大多数地方,农民是在基层的宣传引导下同意拆迁的。对于生产生活的变化带来的不便,基层也在积极寻找解决方案。农民的生产生活习惯是可以改变的,这也是现代化进程中的常态。
六、关于村庄唯美与留住乡愁的平衡
乡愁是一种情怀,我们需要尊重并怀念它。但同时也要看到现在的村落状况及农民的真实生活状况。一些人士眼中的美好并不一定代表农民的真实感受。引导、帮助农民改善生活是更为实际的选择。
七、总体判断与建议
对撤村并居和农房改造应置于中国社会大转型的宏大背景下进行考察、分析和判断。我们需要全面、客观地看待这一过程,理解各方的立场和诉求,寻求更好的解决方案,以实现乡村振兴和农民的幸福生活。中国社会转型下的农村变革:农房改造与撤村并居的视角
当今的中国正处于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转型之中,工业化、城市化和市场化的浪潮席卷全国,经济、文化、政治、社会组织和治理等方面都在经历前所未有的变革。这一大转型的核心,无疑是工业化、城市化和市场化,它们像两个强大的轮子,驱动着中国社会的快速发展。
在这一大背景下,农房改造和撤村并居成为农村转型的直观体现。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速推进,农村和农业人口逐渐转化,村落面貌日新月异,这是社会进步的大趋势。的基层官员在这一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他们推动这一过程,总体上是顺应历史潮流、推动社会进步的。
在这一广泛而深刻的大转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问题。包括基层干部工作细节上的不周全甚至失误,以及农民的不适应和莫名的担心。但我们必须认识到,不能因为噎废食,不能因为存在问题就否定大趋势、大潮流,或者否定主流的进步性质。
对于农房改造和撤村并居,我们需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几个重要的关系。一是农村进步的自然演化和外力推动的关系。虽然农村有自我演化和进步的能力,但技术的引入和的推动都是重要的外力,能大大加速这一进程。二是多数与少数的关系。无论是已经完成的还是正在进行的农房改造,大多数农民都是受益的,分享了国家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成果。三是农民的长期利益、根本利益与短期困难或不适的关系。在推动改造的过程中,要尽力解决农民的短期困难,同时引导他们适应现代化的生产生活方式。四是客观认识农民及其与的关系。农民是有理性、有力量的,他们在涉及自身利益的决策上,维权意识和维权能量都很强。五是对基层及其干部,既要约束也要激励。他们直接面对农民和许多具体的问题,既要监督他们的工作,也要给予应有的信任、鼓励和容错。
在这样一个大的社会转型背景下,我们看到的农房改造不仅是简单的房屋改造,更是农村社会的重组和农民生活方式的转变。我们在分析和处理这一问题时,要把其置于城市化工业化的背景下,包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要在这一大背景下进行分析和处理。各级要客观对待媒体舆论,尊重和认真分析媒体言论,但不被其左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推动农村的改造和进步,让农民分享到更多的发展红利。经过深入实际的调查与研究,我们认识到在推进工作的过程中,实事求是地评估既有成果与未来规划,同时充分保护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至关重要。山东省一直以来都在外界保持着良好的形象,对于自身形象也极为重视。随着现代媒体的发展,舆论纷繁复杂,我们不能过于在意媒体言论对形象的影响,而应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被外界的杂音所干扰,坚定地按照既定的目标前进,遇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农房改造和撤村并居工作,尤其是农房改造,与过去“新农村建设”时期的农房改造相比,面临着更多的挑战。当前的地方财力、农房现状、改造成本以及群众基础等方面都与过去有所不同。过去财政充裕或引资容易时,农房改造多是先建后拆,农民无需面临短暂的借住租住困扰,因而意见较少。而现在,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加速和提质,农村人口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年轻人大量进城,留下的多为老年人。他们对现有的居住环境虽然感觉一般,但经过一定的改造后觉得宽敞舒适,因此更害怕生活的变动。
在此背景下,我们有必要更加科学和理性地看待乡村振兴战略下的农村工作,包括农房改造。与其在现阶段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农房改造,不如加速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提升城市的吸引力和容量。随着留在农村的人口越来越少,尤其是年轻人的减少,村庄自然空置将成为趋势,农房改造的难题和成本也会随之降低。短期内的建设用地需求可以通过提高园区利用率、置换等方式来满足。山东省各地应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乡村振兴的齐鲁样板”的讲话精神,从更广阔的视角思考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我们必须认识到,乡村振兴的关键是人的振兴,尤其是年轻人的振兴。大多数年轻人选择进城发展,留在农村的难以形成规模,无法实现农业和农村的振兴。农村产业的振兴主要依赖于农业的振兴,其出路在于农业的产业化。试图通过大规模留住年轻人来振兴农业和农村是不现实的。我们应注重农业产业化的推进,这才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可行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