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的作者(《红楼梦》的作者为什么要署名曹
在商务印书馆于1930年出版的《石头记》中,署名的作者为曹霑。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所熟知的《红楼梦》的作者,已经统一被认定为曹雪芹。这样的变化促使人们思考,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官方从曹霑改为曹雪芹的署名?
这个问题看似细微,但其背后的故事却颇具趣味。需要明确的是,早期的手抄本及乾隆朝刊印的通行本,都没有明确作者的身份。例如程甲本序言中提到:“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惟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
直到1920年代,胡适的考证让我们得知,《红楼梦》的作者应是曹霑,而非我们之前所知的曹雪芹。在红楼梦研究所校注的出版物中,《红楼梦》的作者被署名为曹雪芹。这引发了人们的困惑:为何在官方出版的版本中,会选择使用“曹雪芹”而非“曹霑”作为作者的名字?
在平辈亲友间,我们通常会称呼对方的字以示亲近,而在正式场合,则使用其名字。红研所选择使用“曹雪芹”这一称呼,似乎并不符合常规。或许,他们这样做是为了尊重书中提到的“雪芹”这一称呼。但这样一来,就连胡适的考证成果也被间接否认了。
红研所的这种做法似乎反映出他们对胡适的考证缺乏信心。胡适所依赖的证据中,虽然乾隆朝的人确实知道有个叫曹霑的人,且他号雪芹,但并无直接证据表明曹霑就是《红楼梦》的作者。红学家们在内心对这一点存在疑虑,表现在行动上就是不敢直接使用“曹霑”这个名字。
我对这一现象的理解是:红学家们虽然表面上接受胡适的考证,但内心并不完全信服。他们更倾向于是《红楼梦》署名曹雪芹而非曹霑是因为后者缺乏直接证据支持。而对于周岭先生仅凭名字关联就认定曹霑为作者的做法,显然站不住脚。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叫个雪芹、芹溪,不能仅仅依据这些名字就确定作者身份。真正的考证需要严谨的证据支持。
《红楼梦》的作者署名从曹霑到曹雪芹的变迁反映了红学界的矛盾和困惑。尽管人们普遍接受曹雪芹是《红楼梦》的作者,但对于其背后的和考证过程仍然存在诸多疑问和争议。在缺乏确凿证据的情况下,这样的争议或许将持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