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女子为逃避不喜欢的婚姻,竟与已死之人成
在封建专制时代,由于礼教的束缚,男女婚姻现象充满了诸多怪异。除了众所周知的“守贞节”、“阴婚”,还有一种鲜为人知的现象——女子“慕清”,俗称“买门口”。
那是一个父权至上的时代,包办婚姻盛行。男子没有选择配偶的权利,女子更是无从谈起婚姻自由。在这种制度之下,许多婚姻悲剧应运而生。
婚后,女子要承担起繁重的家务,养育子女,伺候公婆和丈夫。生活艰辛无比。如果家庭不和,女子往往会承受道德上的指责,仿佛她是造成不幸的罪魁祸首。
广东的妇女中流传着一首歌谣,诉说着婚后的辛酸:
“鸡公仔,尾弯弯,做人媳妇甚艰难!……”歌词中描绘了婚后生活的艰难,反映了那个时代媳妇的艰辛和无奈。
面对这样的困境,清朝的一些女子产生了恐惧心理,想要拒绝或逃避婚姻。“女大当嫁”的观念已成为道德的铁律,不嫁则难逃某些传统观念的审判。不愿嫁人又不愿承受道德风险的女子,于是选择了“慕清”,即嫁给已去世的男人。
广东许家有一个女儿到了适婚年龄,她向父母表达了想要“慕清”的愿望。她解释说,她担心自己会遇到不良丈夫,让父母担忧。如果她选择遁入空门,则有违。但如果她能找到一个已去世的男子托付,既符合要求,又能实现自己的愿望。
父母在犹豫之后,为了免遭女儿受婚姻之苦,最终答应了她的请求。许氏女有了名义上的婆家和丈夫,但实际上过着单身生活,平静而满足。
除了“慕清”,更有勇敢的女子选择“自梳”和“不落家”来逃避婚姻。“自梳”意味着未婚女子将头发盘起,以示终生不嫁;“不落家”则指女子出嫁后不住在夫家,仅维持名义上的夫妻关系。
到了晚清时期,广东个别地方的女子逃避婚姻已成为普遍现象。如番禺南村,一年之中出嫁的女子寥寥无几。顺德容奇缫丝厂的一千名女工中,甚至有八成以各种方式逃避婚姻。
这些女子宁愿孤独终老,也不愿承受索然无味的婚姻。她们的勇敢选择值得我们同情和理解。她们在封建礼教的束缚下,为了寻求自己的幸福和尊严,做出了艰难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