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企业欠薪100余万元 被最高法点名通报
昨日(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涉及民生权益的十二起典型案例。在这当中,一起来自安徽合肥市长丰县双凤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欠薪案件尤为引人注目。这是一家名为安徽现在彩色印务有限公司的企业,因拖欠百余名工人的工资累计超过百万元而引发社会关注。
据悉,该公司自2014年9月起因种种原因未能按时支付工人工资,涉及人数超过一百五十人。到了2015年初,徐传翠等八十名员工向长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后作出了仲裁调解书,确认该公司应支付这八十名员工合计超过五十万元的工资。当仲裁法律文书生效后,这些工人们却发现公司大门紧闭,已经停产多日,生产设备也被其他法院查封。
面对这样的困境,申请执行人们向合肥市长丰县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人员发现该公司名下无房产、土地及银行存款等可供执行的财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明峰也去向不明。案件似乎陷入了僵局。执行人员并未放弃,他们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多次依法、依情、依理与公司的日常工作负责人王某进行沟通。虽然一开始王某并没有提出任何实质性的解决方案或提供王明峰的下落,但执行人员并未气馁,持续开展工作。最终,他们将此案移交至公安机关,请求协助查找王明峰的下落。
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王明峰被成功找到并移交至执行法院。在法律的压力与威慑下,该公司最终将拖欠一年之久的工资如数交至法院,解决了这场欠薪纠纷。最高人民法院表示,这一案件的顺利执行充分展示了执行联动机制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的重要性。人民法院应积极借助公安机关的力量,通过网上协查等方式迅速找到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以确保法律的公正实施,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这一案例不仅展现了法律的力量,也体现了人民法院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深切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