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之最手抄报内容(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变化庆
新中国70年的光辉历程:国家政权建设的伟大成就与经验积累
自毛大大同志将党在全国执政比作进京“赶考”的70年来,我们党和国家在这场历史性考试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回首新中国70年的国家政权建设,可谓光辉历程满满,成就举世瞩目。
一、历史性的跨越:国家政权建设的光辉历程
新中国70年的国家政权建设,可以划分为三个重要的历史阶段。从新中国成立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初步探索,为第一阶段;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八大前的改革开放,为第二阶段;自十八大以来的新时代发展,为第三阶段。
二、政权之基:国家政治制度基本框架的确立
政权问题是中国革命的根本问题。对于新生的人民共和国而言,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国家制度体系,并使之不断成熟完善,是关乎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性问题。
新中国成立后,党领导人民迅速建立了地方各级人民政权,形成了从中央到基层的人民政权组织系统,确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国家制度基本框架。这一跨越实现了中国从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
三、国体、政体和基本政治制度的确立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确立了中国的新国体、政体和基本政治制度。
(一)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
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我们党创造性地提出了这些理论,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毛大大同志深刻阐述了这些理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确立
会议还确立了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独特优势。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确立
会议明确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原则。这一制度是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体现了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的自治相结合。毛大大同志对此进行了深入阐述,并为其成功实践提供了重要指导。
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正式实行与民主法治的推进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正式实行。这一制度作为新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具有划时代意义。从此,中国的民主法治建设迈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五、宝贵的经验积累与未来的展望
新中国70年的国家政权建设取得了辉煌的成就,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展望未来,我们要继续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首部宪法在历史的长河中诞生,它承载着人民的期望和国家的未来。这部宪法不仅坚持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更是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对国家的性质和根本政治制度作出了明确而完备的规定。这部宪法不仅标志着中国人民通过政治制度确保国家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决心,更为国家的政治稳定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国家政权建设在新中国的历史进程中并非一帆风顺。从上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由于指导思想上的“左”倾偏差,国家政权建设在取得巨大成就的也经历了曲折和困境。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国家政权建设遭遇严重挫折,党的领导受到冲击,宪法法律被搁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受到严重挑战。正是这些历史的波折和教训,使我们党深刻认识到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性。
改革开放新时期,国家政权建设开始步入民主化、制度化、法治化的轨道。历史总是以进步补偿灾难。“文化大革命”后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一个新的历史时期的开始。国家政权建设从拨乱反正中重新出发,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在此过程中,恢复和重建国家政权机关和政治制度成为首要任务。七部法律的通过和现行宪法的修订为国家政权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法律化提供了重要保障。在此基础上,政治体制改革逐步展开,为国家的长远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邓小平同志的领导和指导在这一时期发挥了关键作用。他强调制度的极端重要性,并指出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相辅相成。他的思想和理念引导我们正确处理法治与人治、党与的关系,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全面展开。随着十四大的召开,我们党开始探索如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国家政权的新课题,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政权建设的历程是一部充满挑战与机遇的历史。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经历了许多困难和挫折,但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我们深知,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们要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确保国家长治久安。自十四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不断得到坚持和发展,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引领国家走向繁荣稳定的未来。
在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坚持与发展方面,历次党的代表大会均对此进行了全面部署。特别是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持和完善,不断加强其立法和监督职能,充分发挥人民代表的作用。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制度逐步实行,进一步体现了民主原则。法制建设也取得了显著成果,一系列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彰显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成果。
党的领导在新时代得到了坚持和改善。党的建设被视为新的伟大工程,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强调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和实施,使我国法制建设进入快车道。十五大把依法治国确定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提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至2010年底,我国已制定宪法和现行有效法律共237件,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重大成果。
基层民主的大力推进,完善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和机制,形成了以村委会、居委会和职代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自治体系。这些成就展示了我国在民主政治建设、政治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进步。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也值得称赞。四次机构改革的实施,围绕建设服务型展开,对于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阐述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在新时代国家政权建设的征程上,这些指导性的文献为国家政权建设指明了方向。
六大亮点闪耀:我国制度建设的卓越成就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党的领导体制
在治国理政的大棋局中,党中央是坐镇中枢的“帅”。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成立多个决策议事协调机构,进一步强化对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领导。党的核心地位不断稳固,十九大把坚持党的领导确立为基本方略。十九届三中全会深化改革,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确保党的领导贯穿治国理政的各个领域。
二、夯实执政基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具有巨大优势。十八大以来,这一制度始终与改革同行,与发展相融。党中央对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顶层设计,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推动制度创新。地方人大工作也获得加强,为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发挥社会主义民主优势,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有事好商量,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十八大以来,协商民主广泛渗透到国家政治生活中,建立起我国协商民主制度体系,有力保障了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促进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四、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重塑党和国家组织结构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后半程的历史任务是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套更完备的制度体系。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初步建立起适应新时代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
五、全面依法治国深入实施,法治国家建设稳步推进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深刻革命。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特别是司法体制改革力度空前。十九大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作出新部署,提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等要求。十九届三中全会决定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负责全面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这些举措有力推进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随着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落幕,宪法修正案的成功通过,标志着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得以确立。此次会议将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方针政策纳入了国家根本法,这一系列战略举措坚实地推进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步伐。
国家监察体制的改革深化,实现了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的有机融合。自2016年起,国家监察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成为了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抓手。此后,改革试点工作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有序展开,直至2018年,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的通过,标志着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设立,实现了国家机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创新。新的监察体制将行政监察部门、预防腐败机构和检察机关反腐败相关职责进行了整合,解决了过去监察范围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等问题,优化了反腐败资源配置,实现了全方位、无死角地对公权力进行监督。
回望这一时期,国家政权建设在以习大大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更加注重政治属性,更加凸显人民为中心的理念。通过一系列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越走越宽广。中国人民在走自己路的信心上越来越坚定,国家政权建设的理论和实践也越来越丰富。
谈及新中国70年的辉煌成就,最引人注目、最具开创性和历史性的成就可概括为“四个一”。那就是成功开辟、坚持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这是一条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时代发展和人民期待的道路。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加强我国国家政权建设的科学理论,不断深化和积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建设的规律性认识。在实践层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不断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稳步推进,监督体系日益完善,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一切成就,都是中国人民不屈不挠斗争的结果,是无数仁人志士探索救国救民道路不断探索的结晶。
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在漫长的时间里,各种政治势力及其代表人物纷纷尝试不同的政治方案,但均以失败告终。直到中国成立后,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才成功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这条道路不是简单套用其他国家的模式,而是结合中国国情、体现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正确道路。这条道路的实践性、创新性、时代性特征鲜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一独具匠心、充满时代气息的国家政权建设理论,深刻解答了构建怎样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以及如何实现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建设的重大问题,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在此获得了创新性的发展。我们党的认识在加强国家政权建设方面达到了新的高度,为不断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新境界提供了明确的指引。
这套制度体系就是在党的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其逐步形成了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对于如何治理社会主义社会这一全新课题,虽然过往的世界社会主义未能妥善解决,但我们的党经过不懈的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这些成果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以及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还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的体制机制。这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是在我国历史、文化、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经过长期发展、逐步改进、内生性演化而成的。它确保了拥有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能够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中国70年来所取得的经济发展奇迹和政治稳定奇迹,充分证明了这套制度体系的独特优势和强大生命力。
关于政治局面,我国已经巩固并发展了一种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氛围,中华民族以崭新的姿态屹立于世界东方。新中国成立后,我们的目标就是创造一个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这样的政治局面始终是我们党、国家和人民追求的目标。面对国外的孤立、封锁和挑衅,我们党团结一切积极因素,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艰辛探索,取得了历史性的巨大成就。中国不仅没有崩溃,反而风景独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族团结。我们用几十年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历程,建立了包括养老、医疗、低保、住房在内的世界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成为世界上最有安全感的国家之一。
关于新中国70年国家政权建设的经验启示,我们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并获得了深刻的启示。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这是国家政权建设的正确方向。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是国家政权建设的根本保证。这一理论不仅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本质和规律,也为我们党在新时代加强国家政权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南。党作为执政主体,贯穿于党政民学各个方面,无论东西南北中,都是领导一切的核心力量。习总书记强调:“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在新时代,为了加强国家政权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守中国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这一根本。
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核心地位,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我们必须与一切削弱、歪曲、否定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行作坚决斗争。我们还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建立健全相关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指导,我们才能不断开创国家政权建设的新局面。习总书记的理论是不断创新的,他强调:“理论的生命力在于不断创新。”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围绕坚定“四个自信”、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等重大问题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这些论述是对人类社会治乱规律的深刻借鉴,是对我国政治生活经验的深刻总结。我们必须坚持不懈地用这些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不断开创国家政权建设的新局面。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我们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习总书记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体现,我们必须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确保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掌握在人民手中。
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加强国家政权建设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法律体系,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全面深化改革也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的重要动力。我们不仅要坚定制度自信,还要不断改革创新,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一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
坚持民主集中制这一国家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的基本原则,是我们党最大的制度优势,也是保证国家统一高效组织推进各项事业的关键。我们要始终坚守这一原则,确保党和国家事业的顺利发展。习总书记深刻指出,“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与坚持民主集中制是相辅相成的。”在我们迈向新时代的征程中,加强国家政权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这一原则,促使各类国家机关不仅提升能力和效率,还要加强协调和配合,形成治国理政的磅礴合力。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们国家的根本所在。我们必须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作用,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有机结合。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我们要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民族以及各方面利益关系,凝聚起实现民族复兴的强大力量。
回顾新中国70年的光辉历程,我们更加深刻感受到,国家政权建设与国家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这一建设不仅与党和人民的革命、建设、改革历程紧密相连,更是同我们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我们必须倍加珍惜这些来之不易的成就和经验。
注①提到的七个法律,是我们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选举法、法院和检察院组织法以及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息息相关。这些法律的完善和实施,为国家政权建设的规范化、法治化提供了重要保障。
注②所提及的内涵,包括国体、政体、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方面的内容,构成了我们国家制度的核心。
而“四个能够”的提出,充分展现了我们国家政权建设的成效。我们能够有效保证人民的权利和自由,调节国家政治关系,集中力量办大事,并有效维护国家的独立自主。
“三个新就新在”则凸显了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独特优势。这一制度把各政党和无党派人士紧密团结起来,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安排,推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至于“八个能否”和“六个坚持”与“六个防止”,更是对我们国家政权建设的细致梳理与深刻反思。只有做到这些,我们才能保证国家领导层的依法有序更替,全体人民的依法管理国家事务,以及权力运用的有效制约和监督。
习总书记的讲话为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在迈向未来的征程中,我们必须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凝聚起全国各族人民的磅礴力量,共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