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重新印发公积金新政
天津市近期印发的住房公积金新政,为市民带来了诸多利好消息,主要涉及异地租房提取、贷款政策调整、缴存基数及补充公积金优化等方面。

一、关于异地租房提取政策,天津市缴存职工在北京市、河北省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参照本地政策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这意味着在这些地区租房的市民,将更方便地利用公积金解决租金问题,大大减轻了他们的生活压力。该政策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二、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新政调整了首付比例和还款方式。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这对于有购房需求的市民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贷款期限内允许借款人变更还款方式,已发放的贷款也可申请变更,这一调整使得还款方式更加灵活,有助于借款人根据自身情况做出更合理的安排。但需要注意的是,家庭存在未结清公积金贷款或已使用2次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发放新贷款。
三、在缴存基数及比例方面,新政规定自2024年7月起,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2023年月均工资总额,并设定了上下限。补充公积金缴存基数也同步调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缴存比例按11%或12%执行,其他单位则可在5%-12%间自主选择。这一调整旨在使公积金制度更加公平、合理。
除此之外,新政还有其他一些优化措施。例如,首套贷款政策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最高额度可达100万元;多子女家庭可上浮至120万元。新政还明确了利率标准,首套房贷款利率根据期限不同设定了不同的利率标准。
这次住房公积金新政旨在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减轻职工住房负担,提高公积金使用灵活性。这些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更好地满足市民的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